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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副镇长为评美丽乡村找水军 因拒付款被举报(2)

2016-08-02 15:56:10  春城晚报    参与评论()人

镇长:副镇长个人行为将被处罚

针对网曝师宗竹基涉嫌委托网络投票公司投票行为,记者试图联系爆料中所涉及的竹基镇副镇长徐某某,但其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此后,记者联系到了竹基镇长王福建,他在电话中说,师宗县纪委有关人员约谈徐某某时,他才知晓此事。他介绍,副镇长徐某某主要分管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其与网络公司洽谈投票一事,属个人行为,没有镇上领导授权。“上周师宗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对副镇长徐某某要进行处分,估计还不轻!”王福建说,网络投票公司也致电他“讨债”,他的回复是竹基镇与公司没有任何协议约定,所谓的投票款项镇上不可能支付,这件事就是违规操作,不能为违规行为“埋单”,若付款就是二次违规。

“首届宜居曲靖·美丽乡村”评选活动主办方、曲靖市委宣传部门有关负责人称,针对网曝的有关情况,活动组也将认真对待,接受群众监督。该负责人表示,每个地方都有评选上“最美乡村”的心愿,但不能因此采取不正当的方法和手段,网络投票也仅仅是评选活动中的一小部分,最终的评选结果还将综合专家评审、记者实地寻访等因素,以此综合评估村寨的实际情况,选出符合标准的乡村,也不会因为此事就剥夺有关村寨的参评资格。

律师说法

这份“合作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网络投票公司称与副镇长的合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他们的诉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师伟律师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首先,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短信、微信中的记录必须通过第三方公证,法律是认可的。

其次,就本案来说,其协议本身已经违反了这个网络投票评选活动的规定:评选活动的公告中已经明确——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因此,这个合作协议本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该网络公司的诉求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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