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司机犯“路怒症”捅伤人受审

2016-07-26 05:10:49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韩某自称开车时被大货车别挤,且对方司机在停车后骂骂咧咧,他随即与货车司机大打出手,将货车司机扎伤。韩某说,虽然喝了点酒,但头脑还是清醒的。昨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韩某在昌平法院受审。

据了解,现年29岁的韩某曾因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1月29日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因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4月6日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次,韩某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4月15日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昌平公安分局逮捕。

据检方介绍,2016年3月2日晚23时许,被告人韩某在昌平区马池口镇白泉庄村村南开车途中,被37岁男子张某驾驶的大货车车尾别了一下,韩某一怒之下,与张某互殴。过程中,韩某将张某左胸扎伤,致其膈肌破裂。

经医学鉴定,张某此次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2016年4月14日,韩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时,韩某对于检方的指控不持异议。韩某供述,事发时,大货车司机张某向右转,快要撞向自己,于是自己往左一掰轮,差点撞到旁边的隔离墩,吓了一跳,两车均停了下来。没想到,大货车司机张某摇下车窗张口就骂,韩某一怒之下和对方打了起来。

韩某说,在打架的过程中,他随手抄起车里的一个拧螺丝的工具,扎伤了对方的肚子,对方表情痛苦,缓缓撩起衣服,“我一看他肚子有点红,心想事儿大了,我打电话叫了急救车,就跑了。”

韩某说,事发当天他刚跟两位朋友吃完饭,准备驾车离开,虽然喝了点酒,但头脑还是清醒的。另外两个朋友动没动手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其中有一个人手中拿着砖头,大概是路边捡的,什么时候拿到手里的不太清楚。

对于韩某的供述,法官提出质疑,被害人身上有两处刀伤,为何说法有出入?韩某却说,自己并没有主动去扎伤对方。韩某强调自己说的全是事实,原本也想着要承担责任,再说谎就没有意义了。但对于法官的质疑,韩某始终回答不上来。

该案当庭未作出判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