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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抓紧起草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2016-07-24 07:51:03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近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贯彻意见。会上,省纪委班子成员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强调,全省纪检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切实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领会好、贯彻执行好。省纪委有关部门要抓紧起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省纪委班子成员要到各地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讲活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要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进一步用好问责这一利器,勇于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严格执行,当好表率。牢记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忠诚、干净、担当,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内部监督问责,对纪检机关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对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强化震慑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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