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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须建好配套

2016-07-23 03:55:30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一事一议】

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近期就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征求意见。根据方案,要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设施,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形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

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生活垃圾要分类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在很多地方仍沦为奢谈,推行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市民个人的文明素质尚未养成,还没有形成热爱环境、回收有价值资源、减少对生存空间污染的自觉;另一方面,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建设没跟上,部分市民有意愿将垃圾分类投放,但周围基础设施无法支撑。可见,推进我国生活垃圾顺利分类,关键在于垃圾收集、转运及最终处置等基础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两部委出台的方案要求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公司,承担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这实际上提供了两种思路:一是由集团公司总揽整座城市的生活垃圾,投资建设工厂消化掉城市产生的垃圾;二是以专业联合的方式将垃圾收集、分类,并分送不同工厂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要想高效运行,真正难在前端的收集和分类。解决这个难题有两种选择:一是欧美、日本的模式,强调每家每户分类,公司定期定点上门收集,然后进入后续分类处理环节。二是对国内当前模式进行改良。我们的城市并非没有垃圾分类,现实中的垃圾分类实际上一直在运行——前端混杂的垃圾在填埋场撒开后,拾荒大军立即分拣掉其中有价值的资源。这种末端分类要么继续原地开展,不对居民家庭垃圾分类提更多要求,而是对垃圾分拣场地实现公司化分选;要么将分拣环节前移到社区,由专业化公司靠前代替居民家庭完成垃圾分类。

上述两种方式都有推广基础。作为一种行为习惯的养成,如果教育与监督、惩戒多管齐下,强制居民家庭分类垃圾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取得成效。若考虑社会管理难度,放弃引导居民家庭分类垃圾,而购买全过程的垃圾分类服务,在经济技术上也是可行的。

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务之急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后的流向建设好各种配套设施,确保混合垃圾进入分类体系后,各成分按预定路径走向归宿。总之,没有硬件设施的支撑,生活垃圾分类就会停留在理论层面和动员阶段,无法向前推进——在这方面,既可参考国外先进经验,也可立足国情自主设计。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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