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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打造信用“通行证”

2016-07-22 03:25:37  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评论()人

本报福州电 (王永珍、戴艳梅)近日,福建石狮的邱先生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民警进入“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平台”进行身份检索时,系统自动跳出:邱某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应予联合惩戒。邱某的出境申请遂被限制。

据当地媒体报道,作为全国较早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省份之一,2014年8月,福建省发改委与省委文明办、省高院等10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推动航空、铁路、酒店、工商管理、银行等机构对各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软卧、住酒店等高消费和申请理财产品等方面进行限制和惩戒。福建省法院把“老赖”纳入黑名单库,除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报刊和大型户外电子屏等渠道进行集中公示曝光外,还无缝对接协助执行单位。

2015年5月,福建省发改委、国地税等24个部门联合发文,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18条联合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将面临包括强化税务管理、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

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4个试点省份之一,福建省还率先在3422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药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轮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目前,备受关注的工程运输车“黑名单”制度正着手建立。交警部门将协调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工程运输车“黑名单”,倒逼企业加强源头安全监管。

据了解,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14年10月建成开通运行,截至今年7月,已归集整合42个省直单位的471类法人信用信息869万条,入库企业85.7万家、社会组织2407家,日均查询量突破1.5万次。平台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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