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民政部21日发布通知称,根据慈善法相关规定,民政部将采取遴选方式,指定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首批拟指定10家左右。
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民政部表示,将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公开透明、自愿申请,分批考察、择优指定的原则进行批次遴选。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的,能够提供慈善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信息平台范围内遴选。
民政部要求,首批指定的信息平台应在全国互联网行业、公益慈善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影响力,运营主体在“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基本条件包括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互联网行业、公益慈善领域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建有及时畅通的客服渠道,能够面向慈善组织开展双向沟通服务等。
关于遴选程序,民政部表示,符合条件的平台提交《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申报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民政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民政部门和网信部门代表、社会组织领域代表或专家、互联网领域专家、新闻传媒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公示、确认的平台名单,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进行后续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