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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镇党委书记谋提拔送礼200万 视下属为家臣(2)

2016-07-18 12:59:13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正是大权独揽,缺乏约束,才为杨灵以权谋私打开了缺口,留下了隐患。

谋“后路”,疯狂敛财30多万

“人到中年,仕途不顺,想想自己在乡镇干了11年,当党委书记都9年多了,而今四十有五,连后备干部都没有进,正科级已经是天花板,新店坪就是退休地……自己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总要为父母、妻子的操劳做点儿补偿,为儿子今后做点儿准备,为自己的疾病备点儿医药费。”这是杨灵在忏悔录中的一段话。

2011年7月,在新店坪镇长征路美化、量化工程招投标中,杨灵找到中标方——芷江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舒某、怀化市市政公司的负责人李某,称在争取长征路项目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多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需要从项目款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感谢领导,分别向他们索要10万元、12万元。

舒某和李某迫于杨灵的压力均表示同意。之后,舒某一次性将10万元送给杨灵;李某则分两次将12万元送给杨灵。收到这22万元,杨灵并未用于给领导送礼,而是全部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和投资牟利。

据介绍,2010年春节至2015年春节期间,杨灵还收受了其他商人和下属干部职工红包礼金15.46万元。

“为了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贪欲,在金钱的诱惑下,伸了不该伸的手,拿了不该拿的钱,越过了党纪的底线,犯了严重的错误。真后悔啊!我愿意上缴个人的全部违纪所得,请组织宽大处理。”杨灵忏悔说。但这样的悔悟来得太晚了!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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