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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行政一把手签空气质量军令状(2)

2016-07-15 09:12:12  大河网-大河报    参与评论()人

【考核】连续5次排名“后十位”

将遭一票否决、区域限批

大气污染防治做不好,连续数月排名“老末”,除了脸上没光彩外,当地经济发展也受影响。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

省环保部门每月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县(市)PM10、PM2.5月均浓度进行排名,对排名后三位的省辖市、后两位的省直管县(市)和后十位的其他县(市)进行预警通报。对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省辖市、后两位的省直管县(市)和后十位的其他县(市)进行公开约谈,新闻媒体曝光。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相关省直部门和连续5次排名后10位的其他县(市),实施“一票否决”,由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暂停该地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对终期考核不合格的,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大气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及其他有关领导成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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