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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触电身亡家人诉公司赔偿

2016-07-14 04:11:31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24岁的快递员陈某在宿舍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被电身亡。陈某的家属起诉房东索赔后,又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索赔20余万。昨天,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起诉称,陈某生前是北京石门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的员工,2015年5月29日,陈某在被告提供的宿舍即石景山古城南街青年公寓某房间内洗澡时,被电击身亡,因此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0余万。

“热水器是房东从二手市场买的。”据原告的代理律师称,事发前有员工洗澡时被电到,于是向公司反映但没人处理。

快递公司的代理律师称:“我们对原告的死亡表示同情,但原告非我公司员工,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另外,公司从来不提供员工宿舍,陈某出事的房屋是几个工友一起合租的。公司表示,原告已经起诉房东,法院认定房东承担40%责任,死者承担60%责任。“所以,公司在这件事中不承担任何责任。”据记者了解,诉房东一案因陈某家属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已经提起上诉。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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