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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岳麓区强拆致农妇死亡 区长等27人被处理(图)(3)

2016-07-13 06:32:53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2014年龚雪辉在一次征地冲突中被拖拽倒地。(受访者供图)

  >>处理

  27人被追责或立案侦查

7月11日下午,经长沙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周志凯作为岳麓区区委书记,主持岳麓区党委全面工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督促指导不力;较长时间内没有理顺项目指挥部职能职责,项目指挥部工作流于形式;对麻痹大意、状态不佳的基层干部教育不够、警醒不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省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汇作为岳麓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主持岳麓区政府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辖区内职能部门和管理单位履职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较长时间内没有理顺、明晰项目指挥部职能职责,导致项目指挥部工作开展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省监察厅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联点观沙岭街道的岳麓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贺赤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主管征地征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岳麓区委常委、副区长蔡锋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观沙岭街道集体土地拆迁指挥部指挥长、观沙岭街道联点领导、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曾跃平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主管城中村改造的岳麓区副区长李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观沙岭街道党工委书记厉军,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建新,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任亿文,办事处副主任潘多,办事处工作人员朱建群,茶子山村党支部书记万智、村委会主任段庆等7人涉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在司法机关结论作出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街道、村其他相关责任人员7人被处以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等党纪政纪处分。樊梓祥等4名现场工作人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岳麓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一斌、观沙岭派出所所长刘继红、观沙岭派出所中队指导员叶新友,履职不到位,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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