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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任命胡润泽为西安市委副书记

2016-07-12 09:00:10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胡润泽。资料图

胡润泽。资料图

原标题:胡润泽任西安市委副书记

华商报讯(记者 肖琳)7月11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翟四虎宣布省委决定:胡润泽同志任中共西安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免去刘春雁同志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常委、市委党校校长职务。

魏民洲在讲话中说,西安市四大班子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省委决定胡润泽同志到西安市任职,是省委从全省大局和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西安市委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表明了省委对西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魏民洲代表市委对胡润泽同志来西安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对刘春雁同志在市委期间的工作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

胡润泽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省委决定。他说,这是组织的信任和重托,给他提供了向西安人民学习、为西安人民服务的机会,将牢记省委的嘱托,在以民洲书记为班长的市委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学习意识、大局意识、实干意识、廉洁意识,自觉维护市委权威,认认真真履行好职责,兢兢业业干好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

刘春雁表示,完全拥护省委决定。他说,在西安工作近十年,省委和西安的同志给他充分的信任和支持,感谢省委、感谢民洲书记、感谢各位同事。因年龄关系组织安排他到市人大工作,是对他个人的关心和爱护,他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工作、尽职尽责,为西安发展改革稳定贡献全部力量。

胡润泽男,汉族,1958年12月生,陕西岚皋人,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陕西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专业)。曾任岚皋县林特局党委书记、局长;白河县副县长、县长;白河县委副书记、书记;陕西省委组织部市县干部处处长;陕西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县干部处处长;陕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

2008年2月-2008年3月,任汉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2008年3月-2013年7月,任汉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13年7月-2013年12月,任汉中市委书记;2013年12月起,任商洛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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