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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清男子散布台风灾情谣言被拘

2016-07-12 00:05:04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福建闽清一男子散布台风灾情谣言被拘留

中新网福州7月11日电 (龙敏)受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影响,福建闽清、永泰、莆田等地受灾严重。与此同时,网络上出现诸多关于此次受灾情况的谣言。

据闽清县公安局11日通报,7月10日18时26分,网民“黄某某”在网群发布含有“闽清灾后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的信息,4分钟后,其再次发布该信息,并在信息尾部加上“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字样。

经初查,从系统判断该网民为首发,其真实身份为黄某某,男,37岁,闽清县塔庄镇人,家住闽清县梅城镇恒晟晶都小区。

经查,曾某某,闽清县金沙镇人与其父于7月10日从北京回到闽清县城,因通往金沙的道路损毁暂住在其父亲朋友黄某某位于县城恒晟晶都小区的住宅中。当晚曾某某因手机没电向黄某某借用手机玩。18时20分,曾某某在黄某某所使用的微信群内发布“7.10,闽清受灾最新消息”,内容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7月9日晚22时,全县(不含因通讯中断尚未上报的白樟、白中、金沙、省璜等乡镇),此次受灾中被困人员1000人以上,死亡百余人,失踪11人。详细灾情正进一步核实中。”18时26分,曾某某将其中的“死亡百余人,失踪11人”改写为“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并于18时30分将该微信添加落款单位为“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后再次发布。

警方称,该案第一当事人曾某某年龄未满十四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予处罚,办案民警已对曾某某进行口头教育责令悔过,并责令其父亲对其严加管教。该案第二当事人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散布谣言”违法行为。该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决定予以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此前一天,有网民发帖称,“洪水来时,坂东永辉超市内所有在场购物顾客和员工全部无一生还,人数近200名”。永辉集团也回应称,该信息为谣言。

警方提醒称,恶意造谣者在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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