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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郫县“幼儿园甲醛超标” 园方承担赔偿责任

2016-07-10 08:40:05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四川郫县教育局回应“幼儿园甲醛超标”:园方承担赔偿责任

新建教室甲醛严重超标,数十幼儿疑被“毒倒”,四川省郫县犀浦镇天骄幼儿园“甲醛超标事件”引发社会关注。7月9日,郫县教育局针对此事再次发布通报称,园方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自7月10日起,组织幼儿进行体检。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自今年3月起,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天骄幼儿园数十幼儿出现发烧、咳嗽、呕吐、出红疹、流鼻血等症状,疑因幼儿园新建三楼教室甲醛超标而被“毒倒”。7月份的最新检测报告显示,天骄幼儿园12个教室及休息室甲醛严重超标,其中6个休息室甲醛超标最为严重,甲醛含量均超0.20mg/m3,最高的一个休息室达0.28mg/m3,远高于I类民用建筑工程甲醛含量需低于0.08mg/m3的标准。

郫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7月7日,该局已向天骄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勒令停课整改;7月8日上午,郫县教育局再次约谈犀浦镇天骄幼儿园园长,责令园方以幼儿健康为重,积极配合调查。

7月9日上午,郫县教育局在其官方微博@郫县教育再次通报称,7月8日,犀浦镇天骄幼儿园认识到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通过张贴致歉信等形式向家长致歉。

据上述通报,8日15时,郫县教育局、犀浦镇人民政府、犀浦镇天骄幼儿园投资方召开三方处置工作协调会,会议达成如下共识:一是及时看望慰问入院幼儿。由园方、县教育局、犀浦镇组成看望慰问小组,从7月9日开始,到医院看望慰问幼儿;二是认真组织幼儿体检。对需要体检的幼儿进行统计。县教育局协调县卫生局,确定郫县人民医院作为体检单位。体检从7月10日开始,园方负责将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家长;三是园方与家长代表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并承担赔偿责任;四是园方及时整改校园环境,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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