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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特需禁超全部服务10% 降药费检查费(1)

2016-07-07 04:00:10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公立医院特需禁超全部服务10%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此外,国家将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统一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并作为确定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的依据。

  >>背景

近年来我国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促进了医疗机构新型补偿机制的建立。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医疗服务价格尚未完全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列入价格改革重点任务,并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现路径。

这次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建立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药价格的重要内容,也是2015年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通过改革,将逐步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医疗卫生特点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焦点

  降药费检查费提诊疗手术费

《意见》明确,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定价,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公立医院特需医疗将被严控

《意见》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计生、人社、中医药部门,根据本地区医疗市场发展状况、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确定,并在2016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未来看病将有望按病种收费

《意见》明确,国家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统一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并作为确定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的依据。各地依据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定本地区医疗机构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释疑

  改革后患者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了,患者的负担会不会增加?这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已经明确:不会。

首先,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服务价格的部分,主要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以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的空间,以确保医药费用总量维持平衡。

再者,会有配套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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