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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23”中环事故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2016-07-02 10:40:14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上海“5·23”中环事故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6月29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5·23”中环事故案犯罪嫌疑人邹立国、赵宝山、李家大、李兴权批准逮捕。

经查,5月22日晚,上海建景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李兴权、李家大等4人接到公司运输调度员赵宝山指令,承担预制水泥管桩运输任务,并按公司油管员郭某海指定的路线,违规驶入中环高架路。23日0时7分许,李兴权驾驶车辆首先驶过中环内圈桩号ZN0834附近(事故发生点),0时12分许,李家大驾驶车辆驶至中环内圈桩号ZN0834附近时,车辆发生横向倾斜并侧翻,所装载的预制水泥管桩散落后撞击高架防冲墙,部分翻落至地面,造成单车事故,致使中环高架主线桥体内侧翘起移位。受事故影响,另外2人驾驶的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距事故发生点约800米处停下待行,被民警发现拦截。现已查明,上述4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均存在超载违法行为。

5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的上海建景物流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邹立国,驾驶员李兴权、李家大,运输调度员赵宝山,油管员郭某海等5人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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