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陕西岚皋县为农民工跨省讨薪 两县政府斡旋半年(1)

2016-07-01 03:10:2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江成矿业公司。因农民工讨薪事件,公司现已停产。

江成矿业公司。因农民工讨薪事件,公司现已停产。

岚皋县政府。半年来,因农民工欠薪事件,岚皋县派出工作组5次前往青龙沟通。

岚皋县政府。半年来,因农民工欠薪事件,岚皋县派出工作组5次前往青龙沟通。

青龙县公安局出示的2015年7月3日,岚皋县农民工在青龙县政府门前讨薪的照片。

青龙县公安局出示的2015年7月3日,岚皋县农民工在青龙县政府门前讨薪的照片。

青龙县政府。2015年7月3日,岚皋县农民工在此聚众讨薪。

青龙县政府。2015年7月3日,岚皋县农民工在此聚众讨薪。

两个相距2000公里的国家级贫困县,因为一起农民工“欠薪”事件展开了一场“拉锯战”。

一方,是劳务输出大县陕西省岚皋县。一方,是矿产大县河北省青龙县。

事情的起因是100余名来自岚皋县的农民工称在青龙县遭遇欠薪,讨薪过程中,一些工人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逮捕,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

事件很快演变为两地县政府的交锋。岚皋县政府专门派出工作组,5次前往青龙“沟通协商”。但始终未能有效对话。

媒体介入后,事件成为舆论热点,有媒体称此为陕西县政府为民工讨薪事件。

舆论压力下,双方开始“坐下来谈”,并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事。

最新消息是,6月29日,青龙县政府以公函形式“正式邀请”岚皋方面前往青龙县联合调查。

而对于农民工被判刑的案件,6月6日,该案被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青龙县人民法院重审。

  欠薪争议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起被媒体称为“陕西县政府为民工讨薪事件”最早源于2012年10月。当时,岚皋县农民陈守延、魏伦田组织岚皋县100余名矿工到 河北省青龙县江成矿业采矿,并与江成矿业签订《承包采矿合同》。2013年4月,陈守延、魏伦田以陕西康仁精益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仁公司”)名义 与江成矿业签订《采矿承包补充合同》。在这两份合同中,双方约定了采矿的价格,以及按比例支付工程款的方式。

合同还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江成矿业负责办理一切采矿手续,购买火工品等。陈守延、魏伦田则负责生产技术、设备采购、设备维护等。

“前期,陈守延等为此投入了800多万元。”陈守延为采矿聘请的办公室主任陈国余告诉新京报记者。

“但是从2013年6月开始,江成公司就开始不按时结算工程款,结算时也不按约定的比例结算。”陈国余说,他掌握的信息显示,农民工目前被拖欠工资800多万元。

“陈守延后来都是借钱给工人发工资。”陈守延妻子贺昌英说。陈守延曾告诉过她,因为矿上不与陈守延结清工程款,导致自己资金链断裂。在岚皋老家,陈守延曾多次向亲友借钱、并到当地银行贷款。

记者拿到的一份调查材料显示,从2015年开始,陈守延、魏伦田每个月支付工人不超过1000元生活费。至2015年5月,二人再无资金给工人发工资。一个月后,没有任何收入的工人们将二人“殴打”,并“砸毁了他们的办公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