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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秘:百名红通人员30人到案如何成功追回(2)

2016-06-26 10:40:02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2015年5月9日,“百名红通”2号嫌犯、人称“亿元股长”的李华波从新加坡被遣返回国。李华波,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涉嫌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之巨,2011年1月出逃。经过查证,李华波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资料的有关证据被陆续提交给新加坡方面。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李华波有期徒刑15个月,即日入狱服刑。半年后,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留权。按照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在出狱当天被遣返回中国。此外,2015年9月到案的杨进军也是通过非法移民遣返的方式追逃的,这是美方首次向中国强制遣返外逃腐败案件涉案人。

  引渡和异地追诉也是重要的追逃方式

劝返、缉捕和遣返以外,引渡和异地追诉也是两种重要追逃方式。引渡是指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目前,中国对外缔结44项引渡条约,但已经缔结引渡条约的主要集中在亚洲及发展中国家,而外逃贪官相对集中的美国、加拿大等国尚不在此列。因此,西方国家是追逃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异地追诉,指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指被请求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2009年,开平案的主犯“二许”即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任行长许超凡和许国俊因洗钱、跨州转运盗窃资金、护照和签证欺诈等罪名在美国接受审判,分别获刑25年和22年,二人上诉后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将其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赃就决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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