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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全文)(1)

2016-06-25 04:20:07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全文)

2016年6月23日至24日,在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立十五周年之际,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首都塔什干举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

会议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主持。

上合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瑟索耶夫列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加尼、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卢卡申科、印度共和国总理莫迪、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统侯赛因、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外长扎里夫以及主席国客人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与会并发言。

联合国副秘书长费尔特曼、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兼执行秘书列别捷夫、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长博尔久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长黎良明和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执行主任宫建伟与会。

元首们在建设性和友好的气氛中审议了上合组织成立15年以来的主要成果,并就当前国际和地区广泛问题交换了意见。

元首们指出,上合组织作为国际舞台上有分量和影响力的角色不断巩固,本组织实际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元首们有关地区和国际问题的共同立场反映在峰会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中。

元首们重申,上合组织对于符合本组织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准则和条件的相关国家是开放的。在塔什干峰会上签署关于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加入上合组织义务的备忘录,是上合组织扩员进程中的重要步骤。

元首们指出,印度和巴基斯坦获得上合组织成员国地位将扩大本组织潜力,提升其作为解决当前重大问题、保障地区和国际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多边机制的作用。

元首们对签署关于给予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和尼泊尔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地位备忘录表示欢迎。

元首们重申,上合组织不针对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成员国愿与赞同《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本组织其他基础文件规定的目标和任务的国家以及国际和地区组织加强联系和合作。

元首们欢迎关于伊朗核问题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开始切实落实,认为该文件的顺利执行有利于扩大国际合作,促进地区内外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元首们支持继续完善同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定期磋商机制,丰富各领域合作实际成果。

元首们指出,进一步扩大上合组织对外交往,加强同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特别是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相互协作十分重要。成员国将继续加强上合组织对外联系,包括研究同其他有关多边组织建立联系的可能性。

元首们指出,当前将上合组织合作提升到崭新水平,提高政治、安全、经济、人文领域合作成效的所有条件均已具备。因此,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6-2020年落实行动计划》具有特别意义。

元首们指出,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基础上完善全球治理机制,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正平等的方向发展,加强政治和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元首们重申,成员国支持巩固联合国在国际关系中的核心作用,继续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宗旨和原则。元首们支持就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继续进行广泛协商,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以提高该机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坚持维护联合国会员国团结的利益,不人为设置时间表,不强行推动未得到联合国会员国广泛支持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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