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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坏警察”突然显得多了是进步还是倒退(2)

2016-06-22 01:10:03   综合    参与评论()人

一句话:“坏警察”显得多了,其实,是舆论环境更开放、监督环境更好、老百姓法治意识更强的折射。

图:警察执法应接受监督的大环境下,除特殊情况,警察处警一般也会使用执法记录仪。

警察执法,该不该被监督?当然应该。无论从哪个意义上,监督都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让这支队伍不断改进的最有力“外压”。

这就是为什么,“坏警察”在舆论场上好像瞬间增多,但长安君依然能对这支队伍的整体,抱有信心。

对每一个参与监督的小伙伴,长安君都要点赞!

公民权和警察权,怎么共处?

不容回避的是,尽管“坏警察增多”这一设定并不成立,但警民互信,已然被撕开伤口。

自人大硕士涉嫖事件后,不少老百姓担心:我正常出门遇到警察,会不会被“执法死”?所以,反抗成了某种“下意识”;不少警察则疾呼:如果公民“不配合执法”成常态,让警察怎么工作?僵持的后果,是恶性循环。而且,代价已经付出。

以后,警民之间还能心平气和地共处吗?长安君觉得,这并不容易,除非我们拿出杀手锏——法治。

抽象吗?并不。它很具体,对警察和老百姓,它都意味着两层意思:一是权利各有边界,二是权责大致对等。

先说权利边界。大概谁都认同,社会治安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在新的历史时期,需要新的定位。不言自明的是:作为“被滥用危险较高”的警察权,理应首先被关进更紧的笼子。作为警方,如何应对新的依法治国要求、民众权利意识觉醒后的新形势,需要自身许多素质的提升;更需要一套“鼓励监督、依法查实、秉公处理”的制度。因为,警察权的无限扩张,将直接伤及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依法扎紧警察权的笼子,显得格外直接、迫切和必要。

另一方面,“法治”意味着,公民权就能无限扩张吗?不,它也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作为民众,特别是中产阶层,当他们的声音在舆论场权重渐高时,当权利意识提升之后,法治意识、义务意识是否需要同步提升?比如,用拍照的手段监督警察执法,没问题;但若妨碍到现场执法,或者进行“挑衅性拍摄”,甚至在现场抗拒正当执法,或者在网上发布虚假涉警信息、造谣生事,那么,同样可能付出法律的代价。

图:警察查验公民身份时需表明身份并出示警察证,公民有义务配合。

长安君不认同一种说法叫“造谣倒逼真相”。对不起,造谣就是造谣。在法治社会下,这不是一些人所理解的“正当权利”,这是被扭曲观念浇灌的“恶之花”。

法治之下,警民互有什么义务?

法治之下,权责要大致对等。换句话说,警民双方要心平气和地共处,同样互有义务。

什么叫“权责大致对等”?不妨用“控枪”来举例。前几天的美国奥兰多枪击事件之后,美国社会掀起了一场“是否应该控枪”的讨论,最终,“不控枪”的观点占据上风。做出了这一选择,意味着公民也应同时做好“承担起相应后果”的准备。没有一种选择是“百利而无一弊”的,区别只在于,能否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只愿享受利好而不想承担义务,不是法治社会下成熟的公民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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