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消费税改革将开启 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1)

2016-06-20 01:25:0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消费税改革窗口开启 

记者 孙韶华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采访多位业内专家获悉,在营改增之后,当前消费税已经迎来改革的窗口期,以纳税范围、征收环节、税率为核心的调整有望加速推进,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产品、高档消费品以及高档服务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征收环节或从生产转移到零售环节。此外,消费税还有望从中央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典型的间接税,实行价内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品油、小汽车等13个税目。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始于1994年。依照2013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消费税首次出现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篇章中,与资源税、房地产税等一同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完善税收制度的重点。

而营改增之后,消费税提速改革的窗口已经开启。记者了解到,一方面,地方主体税种缺失,消费税有望弥补地方税收缺口。另一方面,增值税将服务业纳入之后,也需要消费税相应做出调整以适应新的税制结构。本轮消费税税制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将锁定在“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征收环节和税率”。

从征收范围来看,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以及部分高档服务将纳入征收范围。

与此同时,一些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也将从税目中剔除。

业内专家指出,这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前我国消费结构升级中的新变化,比如说过去被看作奢侈品的化妆品还有汽车轮胎等产品,一部分已经是常规消费品,那么适时调整其消费税就显得很有必要。例如,在2006年消费税制改革中就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不少专家建议,未来属于大众消费的化妆品应降税,其消费税税率甚至可以降到零,而少数人群的高档消费、奢侈消费,如烟草、高尔夫球等,其消费税应保留或适度提高。

“把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一些高档服务,这是和增值税改革并行不悖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当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还是限于一些有形产品,而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扩大到了所有行业,服务业也被囊括进来,那么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就也应该相应地扩大到无形的服务产品。“增值税要求中性、税基要宽,消费税的功能定位就要求它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对消费进一步调节,两者的改革步伐是相适应的。”

除了征收范围扩大之外,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也可能会从生产环节移至零售环节,同时税率可能也要进行适当调整。业内专家指出,消费税移至零售环节,因为考虑到零售价和出厂价及批发价之差,计税依据扩大可以带来更多的消费税收入。

不过,这一项内容可能还留存争议。争议点主要在于,纳税人数量的大大增加可能会给税收征管带来较大挑战。此外,以零售价为依据征收消费税,虽有税收潜力,但对于消费者来说税负水平增加,消费者可能不愿接受,需求萎缩反过来也会导致税收下降。

蒋震表示,如果将消费税征收环节改为零售环节,那么有些商品的征管成本可能会提高,实际上是不利于消费税改革的趋势的。在他看来,税制改革不能单纯把弥补收入作为目标,而要总体考虑对征管成本以及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