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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判”官郭剑英受审 曾称药价整体水平并不高(1)

2016-06-18 16:10:02  中国经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药价“判”官

一线调查

涉嫌受贿逾千万元

发改委价格司郭剑英受审涉及58家药企

被采取措施一年多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副巡视员郭剑英在今年5月份,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郭剑英自1999年升任原国家计委价格司药品医疗价格处副处长后,曾多年负责并主管医药价格政策的研究、建议和决策。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内部消息,主要基于药品定价权,郭剑英涉嫌收受贿赂1064万元,涉及58家医药企业,包括云南白药、千金药业、正大青春宝和五粮液集团等知名公司。

据了解,郭剑英对涉嫌受贿1064万元的指控并无异议。有消息称,截至受审之日,郭剑英的家属已经全部退赃。

多名目受贿

相关人士透露,根据检察院指控,出生于1964年的郭剑英,自2001年至2013年,先后80多次收受58家药企共计1064万元贿赂。

这些药企包括云南白药、千金药业、正大青春宝、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厂、贵州信邦、宜昌人福药业、双鹤药业等,涉及金额则从每次两万元到50万元不等。

公开资料显示,郭剑英自1999年升任原国家计委价格司药品医疗价格处副处长,2003年转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副处长、处长,2012年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政策法规处长及价格司副巡视员,负责并主管医药价格政策的研究、建议和决策长达十余年。

2014年9月23日,有媒体曝出郭剑英被带走。记者获得的内部资料显示,郭剑英涉嫌因受贿罪于2014年9月22日被监视居住,9月27日被西城区检察院在家中带走,2015年2月9日被逮捕。经过补充侦查一次、两次延期后,检察机关于2016年2月底向郭剑英送达了起诉状。

郭剑英涉嫌收受贿赂主要基于药品定价权。根据相关企业供述,郭剑英曾承诺对药品定价给予帮助,或者表示可能提供帮助。而这种帮助,则涉及单独定价、专利定价、不纳入国家定价范畴、减少降价幅度、上调价格、认定优质优价药品、不执行差别定价等多种方式。

这些方式成为“定价权力”寻租的重要途径,公众抱怨的药价虚高,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寻得缘由。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进行了近30轮的药品价格调整,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依然存在。舆论认为,长期难解的药价虚高问题,与发改委的药品定价机制有关,更与“定价权力”缺乏监督有关。

不过,手执定价权力的郭剑英,在落马前曾多次回应这一社会关切。郭剑英曾接受媒体采访认为,我国药价的整体水平并不高,“最高限价调整次数多,价格空间小,有些已经没有任何空间。”

郭剑英曾表示,药价虚高的根源在于医药卫生体制并未理顺,我国诊疗费用过低,医院要通过卖药获得收入维持运行,医生要通过卖药维持体面的生活,所以单单改革药价体系,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尽管把控医药价格调控以及多次为药企药价暗箱操作,郭剑英也曾公开表示,“现在医药体制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监管者管得太多。”

审批权曝光

郭剑英案件则比较全面曝光了关于药品定价的秘密。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的药品定价绝大部分通过市场定价,归口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定价的主要是两种:一是医保目录药品价格的审批;二是麻醉品、毒品等特殊药品的价格审批。

上述两种之外,还存在更多的隐形定价方式。其中单独定价、专利定价、不纳入国家定价范畴、减少降价幅度、上调价格、认定优质优价药品、不执行差别定价等多种方式,这不仅成为“定价权力”寻租的重要途径,也因此造成了药价差异,药企往往积极公关以实现价格上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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