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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回应陕西工作组赴冀为农民工讨薪:有误会(1)

2016-06-18 07:10:09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6月15日,“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报道了《陕西岚皋县委工作组赴河北青龙县为180名农民工讨薪被拒门外》一事。

河北省青龙县相关负责人看到报道后非常重视,6月17日下午,青龙县副县长张少久和宣传部副部长解天华来到法制晚报社,就事件中公众广泛关心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

据解天华介绍,青龙县委目前共成立了三个工作组,分头开展相关工作:

一路工作组已于今天动身前往陕西岚皋县,就相关事宜与岚皋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另一路工作组来到北京,通过法制晚报社就事件中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做出情况说明;还有一路工作组在河北青龙县当地负责媒体接待工作。

事件回顾

  陕西岚皋县就农民工讨薪事件派出工作组

6月14日,陕西岚皋县司法局副局长聂斌向“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讲述为农民工异地讨薪的遭遇:岚皋180余农民工远赴河北青龙县一家矿业公司打工多年,遭遇1500万的巨额欠薪,多次和企业协商未果。

2015年11月,部分讨薪工人及承包人陈守延在河北青龙县被刑事拘留。于是,农民工向陕西岚皋县政府递交了联名书反应此事。

获悉本县民工在外省市打工遭遇欠薪后,岚皋县县委县政府派出由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等组成的工作组,于2015年12月远赴河北省青龙县和当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涉解决。然而,工作组连续两天没能进入县政府办公中心。

2016年5月9日,在青龙县法院审理岚皋县农民工被诉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庭审现场,岚皋县工作组带来的两名证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伪证罪带走并刑拘。

  最新进展

  青龙县回应三大焦点问题

  1是否拖欠农民工薪水?

就 陕西岚皋工作组反映的农民工欠薪问题,青龙县宣传部副部长解天华向“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表示,陕西籍自然人陈守延、魏伦田 使用陕西康仁精益建设有限公司资质,于2013年4月1日与青龙县江成矿业有限公司签署矿山开采协议,承包江成矿业刁沟采区采矿工程,并陆续招用了陕西当 地民工从事矿山开采工作,因此农民工的工资应由陕西康仁精益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主体支付责任,与江成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其次,关于岚皋反映的高达千余万元的欠薪数额,解天华称,这是江成矿业有限公司和陕西康仁精益建设有限公司之间的工程款民事纠纷,双方最大的矛盾就在于“扣除毛石料款1212.8万元以及因停产给公司造成的损失590万元”。

同时,谢天华表示,江成矿业有限公司已全部支付工程款,不存在拖欠问题。

青龙县委认为,发生在去年的陈守延组织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纯属陕西康仁精益建设有限公司与江成矿业有限公司的经济纠纷。

青龙县的以上说法,岚皋工作组并不认可。据岚皋工作组的一份账目往来明细显示,截止2015年5月,江成矿业暂扣康仁精益财物沉淀款及押金620万,欠款近870万,青龙县法院也于同年11月作出了一份财产保全裁定书。

延伸阅读

就 在“深读”记者接待青龙县政府工作人员之际, 17时40分左右,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北青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潘海滨在接受采访时承认了确实存在农民工欠薪的事实,但对薪资支付主体做 出了自己的解释:“现在通过我们调查,必须确认,这些辛辛苦苦打工的农民工,确确实实有几百万的工资没有到手。谁欠的?那就是康仁公司,也是招募工人的 人,民工这个钱,和江成不发生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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