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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纪云:建国后急于消灭个体、私营经济是重大失误(1)

2016-06-17 13:11:08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田纪云:建国之后急于消灭个体、私营经济是一个重大失误

编者按

历经近四年编辑,《田纪云文集》终于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共三卷。其中,《田纪云文集·民主法制卷》汇集了作者1993年至2004年期间关于全国人大工作、人大制度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文章、讲话、谈话。这篇《十年人大生涯》就摘自其中。

我过去长期在政府工作,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甚了了,从1993年到人大工作以后,才开始有所了解,也有了一点切身体会。

拟定5年的立法规划

1993年选举产生的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来了一大批部长、省委书记、省长一级的干部,还有一批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他们年龄都不算大,一般是60多岁,经验丰富,来人大后情绪很高,想多干点实事。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是一位老资格的共产党人,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坚持邓小平改革开放路线。我作为他的助手,可以说政治上观点一致,工作上配合默契。

1992年,在邓小平的大力提倡和推动下,终于确立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3月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15条中的“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而为我国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宪法依据。

换届之后,我们立即着手研究拟定本届(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的立法规划。在广泛征询意见之后,我们拟定了立法规划稿,并召开了立法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后形成了《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在1998年3月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代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把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任期的5年中审议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逐一作了详细汇报。

这个工作报告,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广泛赞同。大会以97.6%(出席代表2907人,赞成票2837张,反对票29张,弃权票24张,17人未按表决器)的高票通过。

不抓执法检查,有法不依的情况就很难改变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另一件工作是开展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我国制定的法律越来越多,但执行得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很不满意,强烈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

5年中,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21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各专门委员会也分别对有关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我自己也亲自参加执法检查。我多次指出,光立法,不抓执法检查,有法不依的情况就很难改变。但如果把许多法律的实施情况都来一个检查,力量分散,战线过长,那就只能是隔靴搔痒,解决不了问题。因此,执法检查要重点深入,重点突破,每年对一两个方面的法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此来影响、促进其他法律的实施。

搞点差额选举有什么不好?

1995年我又到深圳去调查,在听取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后,我说:如何使国家长治久安?仅仅把经济搞上去还不够,还要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促进政治,政治反过来影响经济,相辅相成。本来这个过程已经开始了,像选举法里规定的多少个代表可以联名提候选人,地方的差额选举,中央委员的差额选举,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差额选举等,都是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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