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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镇政府给企业违建保驾:有人阻挠保证解决(1)

2016-06-15 15:36:4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镇政府给企业写“保证”违建获“一路绿灯”——内蒙古一起基层违建案例调查

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15日电题:镇政府给企业写“保证”违建获“一路绿灯”——内蒙古一起基层违建案例调查

供热站属违建,地方政府部门却“一路绿灯”默许;群众财产遭受损失,纠纷不断,镇政府却给企业开出荒唐“保证”。事情曝光后,供热站仅被处罚1万元,继续运营至今。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起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哈拉道口镇的事例透出,一些基层政府法律意识淡薄,上级监管部门不作为,为违法企业撑起了“保护伞”。

供热站未批先建环评手续“迟到”近半年

哈拉道口镇哈拉道口村村民胡广新是当地养鸡大户,2013年鸡存栏约1万只,年收入近40万元。“2014年隔壁供热站开始施工后,每天要捡出300多个软壳蛋,死10多只鸡。每天损失400多元。”

质疑受到供热站影响的不止胡广新一家。周边养殖户反映,供热站装卸煤时,扬起的煤灰在村子里落得到处都是,不仅影响牲畜上膘,而且造成不少牛羊死亡。记者在现场看到,供热站距离最近的养鸡场仅有一墙之隔。供热站周边的房顶、道路和秸秆上都落了一层黑色的煤灰,羊鼻孔全是黑的。

对于村民反映的污染问题,赤峰天宫供热有限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均予以否认。哈拉道口镇副镇长马小冉说:“供热站实现集中供热,小锅炉没了,大气环境变好了。反映问题的只是少数人。”天宫供热公司董事长唐立军说,“平时也会死鸡,不能说死鸡多了就一定是企业造成的。我们是拿到了环评的。”

虽然对于牲畜死亡的具体原因,目前并没有明确说法,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供热站本身是未批先建的违建,并且环境保护措施并不到位。

相关证据表明,供热站是在村民举报4个多月后才补办的环评手续。通常情况下,为了防止煤灰被风刮起,环评要求煤在存放时要苫盖,运煤车要全封闭,但实际上供热站内大量的煤随意露天摆放,运煤车也是普通的翻斗车。煤车卸煤时尘土扬至半空,久久难散。

镇政府竟给企业写“保证”各部门“一路绿灯”

随着调查深入,记者拿到了一份签署于2013年12月3日的《热力集中供热站及区域供热项目建设合同》,甲方是赤峰市松山区哈拉道口镇人民政府,乙方是赤峰天宫供热有限公司。

合同显示:“甲方负责协调电力、水利、土地、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为项目提供支持帮助”“甲方将全力协助乙方办理供热站建设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续”“保证为乙方提供优良的建设环境……如遇个别家庭、个别人阻碍施工,镇政府保证会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记者调查发现,有了这份“保证书”,供热站无论是前期的未批先建,还是后期的无证经营,都得到了乡镇政府的默许和上级监管部门的“宽容”。

2014年6月,接到举报的赤峰市环保局查证哈拉道口供热站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后,曾责令其停止建设。随后赤峰市政府发现,不仅是没有通过环评,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许可也都没有。但仅仅过了一个多月,供热站就强行复工了,此后除了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手续外,再没有任何部门出面阻止供热站施工或运营。

天宫公司非法施工和运营受到的处罚,仅是一张来自赤峰市国土局的1万元的罚单,其他部门对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处罚企业的决定。甚至有的部门直到供热站运营了1年多后才发现企业原来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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