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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征收“拥堵费”还在研究阶段(1)

2016-06-14 14:32:47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今天上午,北京市政府公布201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法晚记者了解到,2016年市政府拟安排立法项目96项,年内力争完成项目17项。在年内计划的17项中,包括拟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规定(草案)、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市政府根据立法需求的紧迫程度、社会认识的统一程度和基础工作的成熟程度,2016年拟安排立法项目96项,分为3类:一是年内力争完成项目,共17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政府规章12项;二是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共12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政府规章7项;三是调研项目,共67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34项,政府规章33项。

201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加强民生保障。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拟制定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居住证管理办法,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条例、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立法调研。

完善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旅游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规定草案,拟制定税收保障办法,拟开展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食品安全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房屋租赁条例、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缓解交通拥堵条例、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若干规定等立法调研。

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拟开展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拟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拟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地下水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微信ID:fzwb_52165216)

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拟修订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解决办法,拟开展行政程序条例、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行政问责办法等立法调研。

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年内立法 “拥堵费”还在研究阶段

在这次发布的2016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由市交通委起草的《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草案)》备受关注。在今年1月召开的北京两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为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将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曾向媒体表示,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目前考虑其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已经实施多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此前外界关注的征收拥堵费等问题,暂没有纳入此次立法考虑。

她说,北京已经实施数年的机动车限行政策属于政府的临时措施,一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纳入立法,将以法规的形式将机动车限行固化下来。研究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规定的过程,也是汇集群众意愿的过程。为了城市交通更有效地运行,公众适当降低一下自己的机动车使用强度,保证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比较顺畅的交通环境。“老百姓财产的使用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只有老百姓自己能限制,但有时老百姓为了自己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也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这个让渡过程就是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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