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原湛江书记刘小华自杀身亡

2016-06-13 08:51:27      参与评论()人

据南粤民生网引述权威人士消息称,2016年6月12日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原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在广州上吊自杀身亡。

财新网早间也证实,刘小华6月12日身亡,公安机关初步确认其为自杀。官方尚未通报其死亡原因。

刘小华简历

刘小华,男,1959年12月生,汉族,广东省兴宁市人,1985年2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管理学硕士。

1976.07 兴宁县叶塘公社胜青大队团支部书记、生产队会计、叶塘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8.02 中山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2.01 广东省委调查部六处科员(期间:1982.02-1982.06参加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情报骨干训练班学习)

1983.08 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一局科员(期间:1984.09-1986.01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两化”企业华南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1988.01 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一局六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0.04 历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

1999.03 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处长(其间:1996.09-1999.07参加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1.09-2002.01参加广东省委党校青干一班学习)

2002.01 河源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

2002.07 河源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4.05 河源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01 河源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5.09-2008.07在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7.11-12在英国剑桥大学“小康社会领导者”培训班学习)

2011.01 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03 不再担任湛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