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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遭撕裤夺手机律师否认作秀 拒接受法警道歉(1)

2016-06-12 03:50:0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6月3日,律师吴良述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门口。微博截图

6月3日,律师吴良述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门口。微博截图

  已向南宁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自称“没有任何过分过当言行”;此前联合调查组通报否认存在殴打行为

因为一张照片,37岁的广西律师吴良述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照片中的吴良述,头发齐整,拎着皮包,如果不是敞开的衬衣和被撕扯至露出大半条右腿的西裤,他看起来就像任何一个普通上班族。

吴良述告诉新京报记者,照片拍摄于今年的6月3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大门口。在此之前,青秀法院的信访室内,法警与吴良述因检查手机发生争 执,渐至冲突。事件发生后,南宁市成立了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并公布了调查结果:一方面,承认当事法警确有“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并向吴良述公开赔礼道 歉,而另一方面,则坚称法警并无伤害故意,“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

吴良述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并不是炒作。对于联合调查组的结论和道歉,自己一概不予接受,并且已经向当地检察机关提出了刑事控告。

新京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青秀区法院院长林中材,未获得回应。 此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事件具体情况以联合调查组公布的调查结果为准。

  1 双方为何产生争执?

  因检查手机产生争执,“并没有在现场承认录音行为”

6月3日,南宁青秀区法院发布了“关于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述到青秀区法院办理业务的事情经过”的通报。通报称,吴良述律师到诉讼服务大 厅申请立案,因涉及管辖问题需进一步审查,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吴良述不能当场立案,吴良述听后情绪激动,在立案大厅大声嚷嚷。

鉴于这种情况,窗口接待人员告知吴良述如对窗口接待有意见可向信访部门反映。随后吴良述来到立案信访室,立案信访室工作人员告知吴良述案件材料已经接收,待立案庭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吴良述不服,后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通报称,在接访中,吴良述承认对法院进行录音录像,法警大队安保人员因担心吴良述已对审判区域和审判人员进行录音录像,即到信访接待室动员吴良述主动打开手机进行检查。

按照吴良述的说法,当其递交相关材料后,获得了对方“不在管辖区内”的回复。由于吴良述坚持索要收件回执,遂被一名法警带往信访室内登记。信访室内一名女性法官在查看吴良述带来的材料后,依旧坚称其“不在管辖区内”,并不予出具收件回执。

吴良述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当时自己的手机和档案袋并排放在桌上,当事女法官怀疑他正在录音,并提出检查他的手机。

一面坚称自己没有录音,一面对“检查手机”的正当性提出质疑。争执由此产生。

“整个过程我没有大声喧哗,没有情绪激动,相反是当事法官态度粗暴,不耐烦。这一点,监控中体现得很明显,事后南宁政法系统很多领导都看到了录像。”

针对通报中“承认录音录像”说法,吴良述予以否认,“我没有承认过。”“事发半小时后,由于并未发现录音,法警将手机交回。”

  2 是否存在殴打行为?

  官方通报与当事人表态不一致

上述通报称,经过半个多小时沟通后,吴良述仍不配合,法警即对其进行强制检查手机,吴良述见状,将手机放到裤袋里,双方因此发生拉扯,拉扯中,吴良述紧捂裤袋,导致吴良述的外裤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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