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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警察何时可以要路人出示身份证并带到派出所?(1)

2016-06-11 07:40:07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释新闻|警察何时可以要求路人出示身份证并带到派出所盘问?

6月10日,一段视频引爆网络。视频内容称,两个女孩在街上被警察盘查,由于没带身份证,被强制传唤带上警车。女孩质问民警执法的合理性,民警则出语蛮横:“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

6月10日晚,澎湃新闻从深圳宝安警方处证实,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马上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

此事再次引发公众对公安执法规范化的讨论。5月21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部党委会议时强调,坚决整治、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那么,警察何时可以要求路人出示身份证?盘查活动需要哪些程序?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如何保障公民权利?澎湃新闻就此采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浙江警察学院教授金诚及上海大邦律所丁金坤律师。

澎湃新闻:警察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公民的身份证?

丁金坤:警察可以查询身份证,但是附有条件的。若任意查询,就涉嫌滥用职权。简单地说,为了办案需要,警察可以查询身份证,但不能没有事由、无缘无故就要求查询。

《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规定了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以及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以上可知,一般而言,警察查询身份证,对象必须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辨别对方是否有嫌疑的执法自由度比较宽泛,主要来自于警察的专业判断,但至少对方要有具体“形迹可疑”的情形。

澎湃新闻:警察对公民进行盘查需要什么条件?

金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2条规定,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勤务过程中,为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而依法采取的盘问、检查等行为。

警察对于有明显违法犯罪嫌疑或是无法说明自己真实身份的人,有盘查的权力。盘查主要是针对有犯罪嫌疑的人,比如对方身上有血、神色慌张等。

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认为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警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澎湃新闻:警察是否可以对任何怀疑对象都进行盘问、检查?

金诚:首先警察的怀疑需要是“合理的怀疑”,要有迹象表明当事人有违法犯罪的嫌疑,比如有他人指证等。其次,警察还应有证据来证明这种怀疑是合理的,不能随意怀疑。但警察的个体差异、工作经验等因素可能造成其对现场情况的判断不同。

丁金坤:警察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盘问,也是附有条件的,必须是出于办案需要。要有作案嫌疑,警察才可进行盘问。且此嫌疑需有特定事由,需要“形迹可疑”情形或者证据支持的,而不能随意逮一个人去派出所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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