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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配方新政:一家婴幼乳企配方禁超9种(1)

2016-06-09 02:40: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6月2日,呼和浩特,奶粉在药店内售卖。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摄

6月2日,呼和浩特,奶粉在药店内售卖。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摄

新京报讯 昨日,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外公布,10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这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奶粉的配方管理上升到药品监管的级别。

设立注册门槛

  实行配方注册管理 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

参照药品管理,《办法》明确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并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只有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实施逐批检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才能申请产品配方注册。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需求大、行业发展迅速,但是发展时间短。目前我国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共有近2000个配方,个别企业甚至有180余个配方。

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过多过滥、配方制定随意、更换频繁等问题突出,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

国内许多企业采取“类似配方、不同品牌、加大宣传、扩大市场”的销售策略,即简单把一个配方的组成成分及含量略作改变形成多个“新配方”,生产不同产品不同品牌,在不同渠道销售,通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

《办法》要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旨在通过限制企业配方数,减少企业恶意竞争,树立优质国产品牌。

规范标签标识

  不得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免疫力”

《办法》要求申请人申请注册时一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对标签和说明表述要求作出细致规定。如对产品中声称生乳、原料乳粉作原料来源的,要求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允许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

《办法》要求,不允许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免疫力、保护肠道”等;不允许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等。

■ 焦点

  1 限制企业配方数量依据何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司长张靖表示,目前出现同一个生产企业有几十个配方奶粉同时在生产的现象,这样的情况会造成市场乱象,比如打品牌战、打配方战、互相诋毁的现象。

为何规定9种产品配方?张靖说,这包括自己在产,自己在研发的,创新的,还有一种通用的,符合各种标准的配方。

张靖表示,我们觉得在一个系列里面有3个配方就足够了,这样一加就是9个。再按照这9个配方系列来看一个生产企业,内部还可以进行自己的调节,所以说9个配方应该是足够的。

他同时表示,实际将来并不是一定要去限制多少配方,只不过是对市场秩序目前乱象整治的一种措施而已。如果将来企业都能自觉按照要求做的话,我想企业自己会减少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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