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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东两省发文加入“2.5天休假”模式(1)

2016-06-03 04:02:3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浙江广东两省发文加入“2.5天休假”


至少10省份发文加入,多不具备强制性;多地市民表示未享受这一“福利”

至少10省份发文加入,多不具备强制性;多地市民表示未享受这一“福利”

又有两省加入“2.5天休假”模式。近日,广东和浙江两省发布文件称,为促进省内旅游投资和消费,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在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便利条件”,浙江省更是明确提出,“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安排,与法定假日、传统节日等相连接”。

去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份以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为主旨的文件中,有多处涉及休假制度改革的内容。除“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外,明确提出“鼓励弹性作息”。在这份文件中,有条件的地 方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这份由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的文件,被不少媒体视为“2.5天休假”的官方声音。此后,已有广东、浙江、河北、江西、重庆在内的至少10个省份出台相关指导意见,6地出台细则。

备受社会舆论关注的“2.5天休假”时代是否已经到来?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相关政策并不具备强制性,多地目前仍然停留在文件层面。

哪些单位和人群能休?

杭穗多市民称未休“2.5天假”

5月27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消息,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方案》。该份文件公开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探索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为职工在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便利条件。”

而在不久之前,浙江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也出现了类似表述。新京报记者发现,在具体表述上,这份文件的措辞 与此前其他省市相关文件略有出入。该份文件中称,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安排,与法定假日、传统节日等相连接”。

新京报记者发现,两省出台的文件中均将“弹性休假”的实施范围表述为“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并均称系“鼓励”。也就是说,上述文件并不具有强制性,也未列时间表。

“学校方面没有发文,目前我们仍然执行双休制度。”广州一所部属高校的教师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曾在网上看到过关于“弹性休假”的报道,但还未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基本上还是双休,科研任务重的时候还要加班,甚至不休。”

尽管距离相应文件下发已经超过一个月,杭州一家外贸企业的白领小杨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和身边的朋友都未享受过“2.5天休假”。“如果有可能实行,应该也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先来,企业有经营压力,不会那么快就实行的。”

而杭州一位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单位人手紧张,双休常常都无法保证,对于“2.5天休假”,更是“不敢想”。他也提出,这一政策对一些负责文件的内勤部门,具备一定可行性。“对于大多数的一线执法部门和政府窗口部门来说,实行起来还是有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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