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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受贿超千万 曾指使司机疯狂逃窜被拦截(2)

2016-06-02 12:30:12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我)接二连三收受了企业老板的钱,走向了一条犯罪的不归路。我悔恨万分,决定深刻剖析犯错的原因和危害:

私心严重、以我为中心。当年从军队转业,我可以转到北京,也可以转业在部队所在地,但我依然决定回泉州老家。闽南人常说,回家可以光宗耀祖,出人头地,任一官半职能为家人和朋友办一些事情。我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特别是到南安任职后,对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管教不严,让他们做了一些项目,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我自己也在项目建设、土地利用、干部提拔中,为他人、为企业家打招呼,办事情,收了企业家的钱和物。

虚荣心强、爱面子思想严重。在南安这几年公务接待和私人宴请繁多,接待标准一年比一年高,喜欢讲排场、摆阔气,造成严重铺张浪费。比如,接待外商经贸考察团、每年请南安籍部分公务人员,都严重超标准接待,群众很有意见,社会影响很不好。平时参加企业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和各种救灾活动,我错误地认为这是给企业家个人捧场、给他们面子,让企业老板还要感谢我、赞扬我。这是多么幼稚、多么可笑。

工作浮躁、好大喜功。这几年,虽然在南安做了一些工作,但自己工作作风不扎实,提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空口号,连招商引资创业工程的一些项目也存在实际到资率低、发展后劲不足、能耗高污染重等问题。基层乡镇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就医就学等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群众意见较大,我没有及时化解,导致信访问题突出。

违背组织原则、买官卖官。我到南安后,提出要在经济发展一线、项目建设一线、矛盾调处一线选拔干部。刚开始确实是这样做的,当时干部群众反映较好,包括老干部也比较满意。可是后来我丧失了组织原则,听从各方面打招呼、企业家说情。比如,某商会会长为了帮助他的朋友提拔任用,以及今后找我办事,送给我100万元,我竟然胆大妄为地接受,现在想起来都很害怕。

无视党的纪律、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自己思想滑坡,为企业老板办了不该办的事,收了不该收的钱物。无视党的纪律,经常是说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由于自己的蜕变,对干部教育不严,教育不力,管理松散,致使一些干部也变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这都是我的责任。

践踏宗旨意识、损坏党的光辉形象。虽然平时也组织政治学习,但往往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因此,服务群众的意识逐步淡化。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忙吃喝、拉关系、为企业家办事、收受企业老板的钱,成为地地道道、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我痛心,我悔恨!我愿意谢罪,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我天天忏悔,天天反思。由于自己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造成了严重的享乐主义思想,实际上就是一个“私”字在作怪,一个“贪”字在膨胀,真是可悲可恨!我走上犯罪道路,害了我爱人和孩子,我一直在向她们忏悔赔罪。当初爱人生孩子时我在外地参加军训,没有人照顾她坐月子,此后她落得严重的“月子病”,我一辈子为这事非常内疚。回泉州工作后,也经常顾不上她们母女,本想我退休后再做补偿,没有想到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这都是我的罪过。

这次组织上对我的查处,是正确的,应该的,也是及时的。我罪有应得,要不然在我的晚年生活中,直到我生命终结前,我将是恐慌的,不得安宁的,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

早前报道:

新华网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郑良)福建龙岩市中级法院12日发布消息称,该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追回赃款共计909.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龙岩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骆国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中共泉州市委常委兼中共南安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909.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骆国清在被纪检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期间,能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已掌握和尚未掌握的受贿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骆国清到案后能退清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中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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