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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十条”改50余次面世 首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1)

2016-06-01 03:20: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详查污染状况

新京报讯 (记者王硕 邓琦)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个“十条”的编制工作。其中,“大气十条”、“水十条”分别于2013年、2015年发布实施。

昨日下午,国务院正式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全文。

“土十条”历时3年,5次征求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3次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意见,修改50余次。共提出10条35 款,231项具体措施。针对当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土十条”提出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 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土十条”首次提出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

此外,“土十条”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 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土十条”提出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家底。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 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土十条”明确,相关部门将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 要点

  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土壤监测能力

在“土十条”行动计划中,首先提出的即是要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其中明确,要在 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同时还提 出,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此外,“土十条”提出,要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

据了解,土十条首次提出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 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具体的目标为,到2020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守住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

“土十条”提出,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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