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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个月查厅官35人 逾三成是在职一把手(1)

2016-05-31 06:10:05   金羊网-新快报    参与评论()人

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举办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新快报记者 黄 琼 通讯员 粤纪宣

昨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举办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省监察厅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48件,同比增长37.1%,5%的涉案者最终被移送司法机关,近六成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降级以下的处分。

按照去年12月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全省广泛开展谈话提醒活动,逐步形成抓早抓小有效机制。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共谈话提醒53890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醒谈话236人次。

数据

  前四月立案数 同比增37.1%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梅河清首先通报了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情况。他表示,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6170件,同 比增长0.3%。立案5948件,同比增长37.1%,其中,厅级干部35人,涉及在职现任党政一把手11人,占31.4%。结案3805件,同比增长 58.9%,给予党政纪处分3744人,同比增长59.7%。

其中,给予党政纪轻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行政降级及以下)2240人,给予党政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行政撤职及以上,不含移送司法机关)1318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 186人,分别占处分人数的 59.8%、35.2%、5%。

梅河清分析表示,上面的众多数据透露了很多信息:一是立案件数增幅较大;二是厅级一把手立案比例比较高,“加强一把手监督仍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三是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移送司法机关的人数只占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的5%。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开展问责工作。梅河清表示,今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为官不为”问题529个,共问责6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3人。今年以来,省纪委共通报曝光“为官不为”问题8批31个。

梅河清表示,“为官不为”一般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三种,在查处的529个“为官不为”问题中,不作为问题229个,慢作为问题81个,乱作为问题 219个。这些问题既有省直部门简政放权过程中制定过渡性措施滞后的慢作为问题,也有基层执法部门对市场违建不作为的问题,还有农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乱 作为问题。经过查处后,一些重点工作重新加速推进,一批资金重新激活使用,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治理和纠正。

  澄清

  越来越严

  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当前纪检部门一再提出要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是不是意味着反腐的力度减弱、松劲?对此,梅河清直言,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梅河清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不敢腐”的氛围初步形成。但是在腐败分子受到惩处的同时,他们的腐败行为对党 组织的伤害更大。鉴于此,如何抓早抓小成为中央领导同志认真思考的问题。“四种形态”是党中央分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征和规律,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 验教训后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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