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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致盲患者:不确定责任无法商议赔偿问题(1)

2016-05-27 14:05: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5月27日上午,北医三院“有毒气体致盲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重案组37号探员获悉,北医三院表示原意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但认为其不存在诊疗过错,患者方面则表示要求进行医疗行为的鉴定,即确定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责任后,再讨论赔偿事宜。

法院随即封存病历,此次庭审标志着此案医疗鉴定程序正式启动。

法院封存“有毒气体致盲案”患者病历。 MADAM 摄

法院封存“有毒气体致盲案”患者病历。

北医三院:患者损害系气体质量不合格造成

5月27日上午9时50分,17名患者及其家属共计30多人进入法庭,法官表示,将对患者伤残等级以及治疗费,护理级别和期限等赔偿事宜进行讨论。

北医三院的代理人表示,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于气体质量不合格造成,医院方面医疗诊疗技术没有问题,医院认可,患者对损害后果没有责任,但是损害后果是由于使用不合格气体造成的,医院先行垫付诊疗费用,但不存在过错。

法官总结说,目前双方都认可,是医院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但对责任的原因分歧比较大。患者坚持表示,要先确定医院方是否存在过错,再继续商议赔偿问题。

法官表示,医院方目前愿意百分之百支付赔偿金,在此基础上开始往下进行赔偿事宜的商议,对事件的解决比较有帮助,患者如果要求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法院就要启动医疗事故的专业鉴定程序,会持续很长的时间。

法庭内景。 MADAM 摄

法庭内景。

患者与家属:不确定责任无法商议赔偿问题

但患者与家属均表示,目前要求的是确定责任问题,不是单单的赔偿问题。而且没有确定责任也无法商议赔偿问题。患者李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要先确定医疗行为,再商量赔偿。

谈话进行了二十分钟后暂时中止,合议庭表示先商议再决定今天接下来的谈话内容。

上午10时20分,谈话再次启动,法官表示,目前首先可以确定责任比例,即医院承担百分之百赔偿,而后续问题方面,一旦患者因此事件造成损失,可以向医院追偿,如果患者们可以接受赔偿,那么患者们现在可以开始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或者后续治疗的费用。

“为什么医院不对进货的气进行审查?在几例患者出现炎症反应后,为什么院方不停止使用该气体?”患者们再次表示,没有确定责任,无法商议赔偿问题。

患者、患者家属和律师(紫衣者)在交流。 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患者、患者家属和律师(紫衣者)在交流。新京报记者彭子洋摄

患者病历被封存,将通过摇号确定鉴定机关

法官表示,当天谈话除了涉及伤残等级鉴定和医疗费,还会谈到到场患者们关注的北医三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是否与患者的眼部问题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责任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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