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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副部长为中越边界工作作出“四字”建议

2016-05-25 05:40:02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中越双方充分肯定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的历史性贡献

本报记者 杨 晔

5月24日,中越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执行情况总结会在广西南宁召开。来自两国外交、公安、军队、海关、经贸、质检、旅游、边境省区外事部门以及学者和媒体代表100余人与会。中越双方对中越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的历史贡献和重要意义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中越边界管理与执法合作、口岸开放与通关便利化、跨境经济和旅游合作、边境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

2010年7月14日,中越《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陆地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和《陆地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协定》三个陆地边界法律文件的正式生效,标志着中越1400多公里陆地边界问题得到了解决。去年11月,两国签署《北仑河口自由航行区航行协定》和《合作保护和开发德天(板约)瀑布旅游资源协定》,圆满完成了两国勘界后续工作。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双方根据中越边境实际情况,签署和实施三个法律文件,并据此建立起边界联委会等行之有效的机制,推动两国边界管理与开发合作迈上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个法律文件开启了中越关系的新篇章,是边界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的成功实践。

刘振民建议,中越双方继续加强四个方面工作:一要“密”字当头。两国边界事务主管部门和边境省市要继续保持密切沟通和往来,切实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二要“惠”字为先。双方应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合作水平,在加强口岸设施建设、提高通关效能、活跃跨境经济合作方面提出更多的新思路、新措施,挖掘双方合作的新“增长点”。三要“亲”字为本。双方应继续鼓励和便利两国边民往来,并经常性举办一些联谊活动,进一步加强两国民间友好往来,切实夯实中越友好的民意基础。四要“诚”字为重。中越应从友好关系大局出发,坦诚相待,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妥善处理两国边界管理与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怀中在接受采访时说,越中三个法律文件为处理两国领土问题提供了成功经验。黎怀中强调,两国政治意志力和诚意是妥善处理分歧的关键“法宝”。越南愿意在未来工作中充分发挥两国现有的机制,加大双方在打击犯罪、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让两国人民受益。

中国外交部边海司司长欧阳玉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曾几何时,中越陆地边界纠纷长期困扰两国关系。三个法律文件签署后,发展也成为边境地区的头等主题,边境地区更是从边防前线变成了合作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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