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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岩滩库区移民超千万资金有借无还20年(2)

2016-05-25 02:00:17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东兰、巴马2县移民局局长称,县里曾多次追债,1999年曾组成追债指挥部,因为企业破产后,负责人找不到;政府部门领导换了,欠款也难追。

针对这一说法,作为借款人的大化县乙圩乡原武装部长巫善英说:“乡武装部曾借5.8万元移民生产资金投资林场,合约到期后,却没人来收款。其他移民资金借款也没人过问项目,换了几任移民局局长后,更没人过问了。”

●部分移民生产资金被“借作他用”。

根据相关规定,移民生产资金的投放主要包括种养业、部门骨干企业等,且必须实现专款专用、专项专用。而巴马县移民局提供的一份借款花名册中,巴马县政府办有10万元借款至今没有归还,其借款用途为“设立政府南宁办事处”。巴马县民族医院借款55万元,分别用于“购置医疗器械”“建设病房大楼”,至今仍有45万元借款未还。

●部分移民生产资金外借至广东、海南等地。

根据《岩滩水电站库区项目及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移民资金借给“部门的骨干企业”,企业必须安置移民,每5000元左右起码安置1个移民。而在东兰县,1992年,深圳录像带厂和茂名砖厂分别借东兰县移民资金53万元和40万元,至今仍有40多万元欠款无法追回。当地移民部门表示,由于时间久远,如何借款给这些企业、企业是否安置了移民,目前难以调查核实。

  反思

  滥用专项资金要彻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专项资金被滥用的案例。水库移民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当前,应逐一核实这些移民生产资金,力争向社会公示明细账;各县应当公开移民款的使用情况,即使是企业破产,也应给公众有所交代;应按“谁借款谁回收,谁批准谁负责,谁担保谁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向相关负责人追责。竹立家认为,反思此次事件,各部门必须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且程序上必须公开透明,让相关人群了解资金的使用。要强化上级督查、公共监督、舆论监督等,使专项资金能科学论证、合理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发放、效果突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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