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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治精神病后垂危 涉事医院未经批准冠名红会(1)

2016-05-19 04:00:06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涉事医院

涉事医院

商州村民陈红霞患精神分裂症到“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治疗,入院前进行多项检查被准许入院,11天后,患者突然出现多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家属质疑,院方贻误病情。5月15日此事经华商头条、华商网报道后,16日,有知情人爆料,涉事的“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的医生大多为挂靠资质并不上班,坐诊的部分医生不具相关资质,或非相应专科医生。

随后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只开设精神科,实际在卫生部门注册是商洛市博爱医院,冠名“红十字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5月18日,商州区卫计局调查回复称,涉事医院管理不规范、部分临床辅助检查功能不全,医护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作出处理意见:责令医院整顿1个月,整顿期间暂停收治病人。

患者入院前检查显示病情平稳

  院方准许入院收治

商州区夜村镇村民陈红霞今年44岁,患有精神疾病多年,之前曾辗转多家医院就诊。今年4月26日,陈红霞被家属送到“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治疗,院方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治疗11天后,院方通知家属病人病情加重,让转院治疗。

随后家属赶紧将患者送到了商洛市中心医院,经检查后发现,患者陈红霞多脏器功能衰竭、脑梗死等,并于当晚下达病危通知书。家属又将患者转院至西京医院,诊断结果相似增加了左腿血栓,家属便将病人转至商州区人民医院治疗。

家属称,入院前患者精神状态还好,在医院治疗期间,还进行了相关检查,没想到接到院方通知后,病人病症这么严重。“院方在治疗期间,一直当成精神病治疗,才贻误了病情。”家属认为,病人出现其他症状时,院方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院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患者入院后出现发烧腿肿症状

  院方使用抗菌素治疗

5月15日上午,在商州区人民医院病房,陈红霞呼吸微弱,正在输液,左腿上出现严重的血栓症状。主管医生介绍,患者有多重病症,随时有生命危险,他们根据病情作进一步治疗。

据记者了解,“商洛市红十字会医院”是经商洛市卫计局审批筹建的一所二级综合医院,成立于2015年10月,性质为民营医院。华商报记者以患者陈红霞家属身份来到该院,了解病人住院期间状况,该院一位自称姓蔡的副院长称,医院目前只开设精神病科,以精神病治疗为主。陈红霞入院后,出现跪拜姿势,不睡床满地爬,医院会诊后认为,患者是木僵状态,患者随后又出现发热高烧,一直控制不住,他们除使用了口服片、抗菌素以外,精神类的药品很少,发现腿肿是短短的两天时间。

这位蔡副院长称,“我们作为精神科大夫,对精神以外的疾病,我们没有能力治疗。”当家属提出,发现患者发热和其他症状后有没有采取措施,对方表示,患者入院前白细胞有感染,出现症状后,他们使用了口服片、抗菌素等药物就是积极治疗。

不过,这一说法和之前蔡院长说他们只治疗精神疾病的说法有些矛盾。

  记者暗访亮明身份后

  遭保安围堵摔包并辱骂

5月15日,以患者陈红霞家属身份采访结束后,记者表明身份,蔡副院长认为记者不讲诚信。记者表示,以家属身份采访符合采访程序,但很快院方七八名男子上前质问记者并出言不逊,将记者装有相机的背包夺下摔在桌子上,限制记者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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