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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该追问什么?该质疑什么?得懂法

2016-05-12 12:03:01   综合    参与评论()人

[该追问什么?该质疑什么?得懂法。]不少人在质疑警察有什么权力对从按摩店出来的人采取强制措施,这个质疑牵强了。

1、警察接到举报说该按摩店有卖淫嫖娼,那么从里面出来的人自然就有嫖娼嫌疑,警察上去盘问是正当执法程序,就是在大马路上警察也有盘查任何人的权力,这是执法权,何况在被举报的窝点呢;

2、对雷洋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为警察盘问时雷洋要跑,这才让警察追然后才有强制措施,并不是说嫖娼就一定有强制措施,配合执法一定不会有强制措施,而在盘查时遇到嫌疑人跑路警察实施强制措施肯定合法;

3、警察之所以后来对雷洋戴手铐,也是因为发现他有很强的反抗情绪和动作,这又让警察觉得嫖娼不该有这么大反应,是不是有其他事?结果双方冲突加剧,于是就戴了手铐。

4、是不是嫖娼警察得有证人证言、证据,证据不意味着抓现行,只要有证人证言、有嫖娼留下的精液就可以证明,警方称从按摩店里得到了嫖娼时的避孕套以及里边的遗留物,并进行了DNA检测证明是雷洋的,估计这一证据会在尸检后一起公布;

5、不知道现在讨论这些有何意义?难道不是尸检最重要吗?现在该要的是死因。等待最后相关证据链的公布和尸检结果是现在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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