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11日电(邱宇)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因近期开始收费引发巨大争议。尽管对于“草原天路景区”的合法合规性,张北县政府官员回应称“有上级批文”。但“为何把公路划成景区?公路变景区是否合法合规?对县级公路收费是否合法合规?50元/人次门票定价是否合理?对外地人都收费是否合理?”等一系列公众关注的问题依然待解。
为何把公路划成景区?
“草原天路”黄花坪入口处,工作人员设卡收费。李铁锤摄
草原天路原本是一条县级公路,位于张北县和崇礼区交界处,于2012年9月底建成通车,因路边风光旖旎吸引了众多游客。
近几年,草原天路的“公路属性”已悄然生变。张北县政府计划建设全长300多公里的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项目分两期,一期为已完工的132.7公里道路及两侧区域,二期以一期项目的两端为起点,向东、西延伸。
张北县政府为何要把公路打造成景区?据河北省旅游局官网消息,“算好生态帐”成为当地政府考虑的问题。为应对游客激增造成的环境污染,由张北县设立的草原天路旅游开发公司专门成立环卫部,负责沿线卫生。
另外,根据该网站2014年消息,张家口市计划把草原天路打造成5A级景区,“进一步加强对草原天路管理、增加草原天路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公路变景区是否合法合规?
2016年5月3日,河北省张家口草原天路上自驾的游客。王子瑞摄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设立市级风景名胜区,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向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张北县物价局局长王葆在接受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采访时说,“草原天路是市级景区,已经获得张家口市政府批准,有合法批文”。
对此,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会长杨学斌表示,如果把公路划为景区,除了走相应程序外,还应把批示结果在网上公示。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焦彦龙也指出,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然而,记者对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河北省旅游局等进行了搜索,并没有找到草原天路获批为景区的相关公示文件,也未查到其属于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的资料。
对县级公路收费是否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