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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北县回应“天路”卖票:收费并非针对道路(1)

2016-05-10 04:06: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5月1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县旅游局称,收费区域位于“草原天路”两侧一公里范围

张北县“草原天路”五一开始收门票,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争议。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草原天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大约264平方公里,申请成为张家口市级风景名胜区,收费是基于这个区域实施的,并不是针对道路收费。上述负责人还回应了媒体关心的其他问题。新京报记者郭超

焦点1为何对草原天路旅游收费?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介绍,草原天路2013年建成,2014年被旅游爱好者发现,2015年游客量出现井喷,全年旅游季节接待游客33万人次,最多一天达1.2万辆次。

这位负责人称,由于缺乏规范管理,经常是垃圾遍地,草场植被破坏严重,给交通造成了极大的拥堵,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为保护生态、加强管理,张北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申请风景名胜区,今年3月25日,草原天路两侧一公里范围内被张家口市政府批复为市级风景名胜区,依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收入将用于生态的保护和管理。

焦点2张北是否有权对天路定价?

该负责人称,按照《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冀价政调【2015】282号)中第五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明确听证组织部门为“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张北县是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门票价格。由于天路涉及张北、万全、崇礼三个县区,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张北接受万全、崇礼两个区的授权,对264平方公里的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有管理权限。”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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