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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补贴提高至每人每年420元

2016-05-07 02:01:46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再提高40元

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称,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

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称,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各地要按规定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的倾斜力度,完善地方各级财政分担办法,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

通知称,要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大病保险,重点是通过完善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平衡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支出需要,探索实施更加精准的待遇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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