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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的新定位与新目标(1)

2016-05-06 10:39:44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博士生导师、研究员 金凤君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东北地区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这是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明确要求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努力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提出了“到2030年前后,东北地区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这“五基地一支撑带”的定位和目标既体现了对东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继承,也体现了为适应新趋势必须面对的新要求,是衡量和评价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准。

一、东北地区是我国具有特殊重要地位的经济社会板块。

东北地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为重要的板块,就其历史贡献和现实的战略重要性而言,可以用“推动我国工业化发展的‘柱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屏障’和巩固国家国土安全的‘保障’”来定义其地位和作用。在目前大力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三大战略背景下,《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像抓‘三大战略’一样,持续用力,抓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这也充分表明了东北地区振兴在新时期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和独特地位。

东北地区作为我国工业化的先行地区,在推进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建立完整的国民工业体系方面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从国家向现代工业强国迈进的愿景看,东北地区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基础组合仍比较优越,有较大的潜力。所以,将东北地区打造成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是全面振兴的必然选择。

在我国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农业发展的基础和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东北地区的地位日渐凸显,开始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地位转换,而且越来越重要。1985年,东北三省的粮食产量仅占全国9.6%,2000年占全国的比重提高到11.5%,2014年进一步提高到19%。可以预见,东北地区将是维护我国粮食安全的“稳压器”。东北地区特殊的区位和自然地理条件,还具有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屏障和巩固国家国土安全的保障功能,这也是全面振兴战略制定与实施必须考虑的出发点。

二、体制机制创新是实现东北全面振兴新定位新目标的必由之路。

《意见》明确提出,抓好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要在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方面着力。要破解东北地区的问题并使其健康发展,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谋划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和新抓手,使东北在转变方式、开拓市场、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等方面走出新路径。

第一,以各种类型区为平台推动振兴政策更加“精准化”。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经验与模式之一就是开发区的设立与相应产业政策的定向施策,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政策制定应对这些经验模式进行深化与借鉴。东北地区的体制机制完善需要找准突破口进行渐进式推进,而具有明确国家政策导向的各类“区”是很好的试点平台和抓手。未来的全面振兴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与以前振兴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大不同,需要依托明确的功能区域实施精准施策,推动经济社会从“振”向“兴”转变,推动其率先形成经济增长极,进而带动所依托城市的功能升级,并通过中心城市的发展带动城镇群及更大区域的发展,形成“试点示范区-中心城市-城镇群-更大区域”的递推式区域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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