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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系军队医院合同曝光:科室动辄毛利数千万(2)

2016-05-05 09:42:09   中国经营报    参与评论()人

这份合同的合作期限从2008年4月21日到2014年4月20日止。合同中还规定,合作期满,相同条件,乙方有权优先续签。《中国经营报》记者查询这家医院了解到,这是西北地区省会城市中颇为有名的三甲医院,亦是全军重点妇产科研究中心。 对于相关合同的情况,《中国经营报》在5月5日早上与相关医院进行了联系,尚未得到进一步的答复。相关合同的完整版本,《中国经营报》还将呈交给有关部门。

超级提款机

《中国经营报》记者掌握的这份合同中,还显示了分成办法。

合同规定,根据地方物价收费标准和军队相关财务规定,“中心”收费全部由甲方在“军字一号”系统下实施,不得另行收费。“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药品收入、治疗处置收入、诊疗费收入、化验收入等收入,扣除向甲方请领药品成本、血制品、卫生消耗品等成本后,为“中心”的收入。

双方签订了“中心”收入分配的方法,比例为第一、二年,甲乙双方按“中心”收入9%:91%分配;甲方全年累计分配不足90万元,则由乙方补足不足部分,若超过保底金额90万元,则按实际提成数执行。第三、四年,甲乙双方按“中心”收入10%:90%分配;甲方全年累计不足100万元,则由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第五、六年,甲乙双方按“中心”收入11%:89%分配;甲方全年累计分配不足110万元,则由乙方补足不足部分。合同中还约定,合同期满,乙方所投医疗设备归甲方所有。

然而,从《中国经营报》记者掌握的该“中心”的收入情况看,“中心”收入不断增长,乙方每年斩获数千万收入的情况下,也导致甲方提出修改分成比例。2012年10月25日,双方签订了修改协议,其中甲乙双方第五、六年分成比例调整为20%:80%。陈元发公布的2012年上海康新公司旗下合作的军队医院中,一半以上部队医院实现了2000万以上的收入,甚至个别医院高达4000万以上的收入。 “早期毛收入可以达到800-3000万,后期毛收入就可以达到3000-1个亿。”陈元发有些感概地说。

至今还在莆田系医院工作的一位中高层唐晃(化名)也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军队医院一些好的科室承包下来,甚至一年可以达到一两个亿的营收啊,那个利润可想而知。

由于军队医院的特殊性,要想掌握更准确的收入数据很难。然而,《中国经营报》记者却从华业资本(600240.SH)一则重大收购报告书中发现了隐藏的秘密。

2015年5月,华业地产(彼时尚未更名为华业资本)发布“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报告书中心显示,重庆捷尔医疗(彼时华业地产拟收购对象)与大坪医院(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共同合作,于2010年6月1日、2010年12月1日和 2011年1月1日分别建立“健康管理中心、核磁共振中心、放射治疗中心”,各个中心对外为大坪医院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合作期限均为十年。报告书还显示,各个中心将总收入扣除双方约定的支出成本所得利益按比例进行分配,捷尔医疗 每年可分得50%-60%。公开的数据披露,捷尔医疗在三个中心均实现了丰厚的分成。其中在放射治疗中心2012年度实现2532.32万元分成,2013年度分成2475.87万元,2014年1-11月实现2496.92万元。在核磁共振中心,捷尔医疗2012年度实现2215.68万元,2013年度实现2559.76万元,2014年1-11月实现2789.48万元。在健康管理中心,2012年度实现3085.20万元分成,2013年度实现3305.85万元分成,2014年1-11月实现,3505.03万元。简单相加,2014年1-11月,大坪医院就为捷尔医疗提供了8791.43万元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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