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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再驳日方对钓鱼岛问题的欺人之谈(1)

2016-05-04 04:35:44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再驳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欺人之谈

《人民日报》(2016年05月04日03版)

日本政府自知找不到1895年这一“关键日期”之前日本或琉球国拥有钓鱼岛的任何法理与事实根据。于是,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只好通过国际法学者对已被歪曲的事实和文献进行片面解释。近年来,日本政府又格外注重利用日本学者、记者、右翼团体等,千方百计搜寻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所有相关地图和文献,以证明所谓中国曾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日本政府网站公布的就是这些调查活动的结果。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以下仅举几例说明。

一、日本外务省称,“1920年5月,当时的中华民国驻长崎领事就福建省渔民在尖阁诸岛遇险一事发出的感谢信中,就有‘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的记述”。日方认为,这是中国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的铁证。然而,以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史料为证的做法,显然犯了时空倒错的错误。

这封“感谢状”是中华民国九年(1920年)五月二十日,中华民国驻长崎领事冯冕颁发给“日本帝国八重山郡石垣村顾玉代氏孙伴君”的,其中提到,“中华民国八年福建省惠安县渔民郭和顺等31人遭风遇难漂泊至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内和洋岛”。于是,日方一些人便认为,这是所谓中国“承认过尖阁列岛是日本领土最有力的证据”。

然而,这封“感谢状”上所写的“尖阁列岛内和洋岛”究竟是哪个岛屿,令人不知所云。因为中日两国都没有把钓鱼岛视为“和洋岛”的先例。即便按日方的说法,也没有“和洋岛”这个岛名。日本曾将中国的钓鱼岛改称“鱼钓岛”“和平山”,但从来没有使用过所谓“和洋岛”。 因此,这封“感谢状”所承载信息的真伪仍值得考证。这里且不论这份史料的真伪如何,人们只要对历史事实稍加分析便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份所谓“感谢状”是根本不足为据的。这是因为,早在1895年日本便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中国的台湾省,并在此前先行窃取了钓鱼岛,而钓鱼岛又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所以,在这期间所谓“感谢状”中的表述,根本不能用来证明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这类所谓“证据”其实都不足为据。

二、日本官方的所谓证据之一是,1958年中国发行的《世界地图集》(1960年进行第二次印刷)中“将尖阁诸岛作为冲绳县的一部分”,直到1972年中方才修改了地图。事实并非如此,日本自欺欺人只会弄巧成拙。

这种以偏概全的做法根本不能成立。新中国成立后,在20世纪50年代曾经出版过多种版本的世界地图集。例如,1953年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界分国图》中,日本版图不包括琉球群岛,更不用说钓鱼岛。这反映了当时国际社会对战后日本版图的一种认知。日方提及的中国大陆1958年发行的《世界地图集》在日本版图内出现“尖阁诸岛”,但忽视了该版地图集的扉页上已注明:“中国部分国界根据抗日战争前申报地图绘制”或“中国部分国界根据解放前申报地图绘制”。《申报》是上海的一家历史悠久的报纸,曾在1885年9月披露日本有人企图占领台湾东北部岛屿,即钓鱼岛的动向。但是,1941年日军侵占上海后接管了《申报》。因此,当年《申报》出版的日本地图也会援引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岛名和管辖范围划分。1958年出版的该地图集虽然把台湾本岛排除在日本版图之外,但所绘制的日本版图则难免受到抗战胜利前《申报》地图的影响。对此,当时中国的地图绘制者特意在扉页上加以了说明,恰恰反映出了一种有所保留的态度。因此,这些地图显然不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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