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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答疑举报信投递后为何“没了下文”(1)

2016-04-29 14:57:45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非法集资的事,可以反映吗?”

“中央纪委监察部只管‘四风’吗?”

“为什么我的举报信投递后‘没了下文’?”

“发给你们的举报信,你们能否收得到、是否看得到?”

“什么样的举报才能被‘相中’?”

……

十八大以来,纪委开门搞监督,开通“四风”随手拍、举报一键通,让群众监督更便捷、更有效。在积极参与的过程中,不少人也产生了一些疑惑。

为帮助大家答疑解惑,我们梳理了举报信常见的6种“问题”。“改”掉了这些“问题”,您的举报信“派上用场”的概率会大得多。

  1

  对不起,您所举报的事项不在受理范围

【案例回放】

棚户区的改造工程,由谁来监管?质量出现问题,由谁来负责?老百姓想用棚改的房产证贷款,为什么这么困难?棚户区的电表,转的比飞机的轮子还快,该由谁来管呀?棚户区建筑的车库,下雨的雨水用水泵往出抽水,这也是个问题……谁给管管呀?中央纪委的干部什么时候来**市**县?

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信中,有不少属于业务范围外的举报:有的虽寄到了纪检监察机关,抬头却写着“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内容也主要围绕司法案件展开;不少人误以为纪检监察机关无所不包、无所不管,递送的举报信中,有投诉物业偷东西的,有反映家附近开了一家动物医院,噪音扰民,环境受到影响的,有反映自家田地因修路被占一直没赔钱的,有控诉企业改制后养老保险没落实的……其实,像个人纠纷、非法集资、购房和物业纠纷、医患纠纷、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纠纷、工资福利、劳动保障、企业改制、行业乱收费、部门乱罚款这类问题,若非涉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一般并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阅读群众来信。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有哪些?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对此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党风政风问题等。

细心的朋友注意到,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微信举报时,前边都有一个“举报须知”。根据系统设置,到了这个页面会自动停留一段时间。不少人没有耐心去看“须知”,这个东西其实挺重要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举报,提倡哪类举报,“须知”都写得清清楚楚。下次举报时,您可千万别漏看了。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举报,提倡哪类举报,“须知”都写得清清楚楚。

  2

  “某人贪污腐败,你们来查一查就知道了”

【案例回放】

中央纪委的干部啥时候来我们村呀?乡村干部里藏着一些腐败现象,影响非常不好。老爹当了村长儿子继续干,乡里有了亲戚自己就能当村长。乡村干部都富了,百姓都穷了。30多年了贫困的帽子还戴着。小官大贪,苍蝇比老虎的危害更厉害啊……

像“独霸一方”“小官大贪”“干部都富了,百姓都穷了”这类字眼,是举报信中颇为常见的表达;有的小伙伴甚至编起了顺口溜——“官员家产上千万,百姓急得团团转”“领导关系搞的好,有钱也可办低保”;有的干脆说“某人贪污腐败,你们来查一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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