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工商总局:商标注册证明实现立等可取

2016-04-23 03:33:46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商标注册证明实现立等可取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发布的公告,从昨天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方式将改变,实现立等可取。

据了解,根据这份《关于改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方式的公告》,商标局提出了4项改进措施,分别是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即可办理;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立等可取;通过邮寄办理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商标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寄出;费用比照档案查询规定,不予收取。

商标局在公告中指出,由于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量激增和后续邮寄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商标局出具该证明的周期延长。为更好地向申请人提供服务,商标局决定改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方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