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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被双开

2016-04-19 02:20:14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被双开

北京晨报讯(记者 韩娜)中共中央纪委昨天通报,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搞权色交易,决定给予刘志庚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报称,经查,刘志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土地用途调整等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刘志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庚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志庚的公开履历显示,刘志庚生于1956年6月,广东兴宁人,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后,他曾在深圳工作了19年,历任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深圳市龙岗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亲历了深圳改革开放的进程。

2004年2月,刘志庚调任东莞市委副书记,之后在东莞工作了7年,前两年任东莞市长,后五年任东莞市委书记。2011年11月起任广东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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