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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生遭室友砍杀 嫌犯曾称不报警还要砍人

2016-04-16 23:36:50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四川师大杀人案:同宿舍楼学生称两人之前就有矛盾

图为案发宿舍

图为案发宿舍

中青在线成都4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林璘)3月27日深夜,四川师范大学大一学生芦某在宿舍楼学习室内被其室友滕某杀害。记者4月16日在该宿舍楼现场了解到,案发的学习室重新装修已结束并恢复开放,与二人同一栋宿舍楼的一位学生称,“再没人敢进去”,并透露这件事的起因不只是唱歌吵一架,“两人之前就有矛盾”。

中青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案件发生的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楼是男生宿舍,位于东苑宿舍楼群中间,整栋楼共6层,每层楼是开敞式阳台或窗户,由三面楼围起一个露天小院,进院需刷卡。案发的学习室在1楼里侧,对着院子。院子门口就是宿舍管理员所在的房间。

该宿舍楼一位学生就住在案发学习室的楼上,他告诉记者:“他是关着门的,晚上不太能听到。我们很多人都是第二天一早才知道这件事,但也就仅限我们这栋楼的人知道。”

据该学生听接近滕某和芦某的同学说,“两人之前就有矛盾,吵过架,不是因为一两件事。”“当时滕杀人后,回宿舍让其他室友报警,说如果不报警就继续砍人,他自己又回学习室反锁门,不知道在里面干什么。”

16日下午,记者在现场发现,巡视在东苑2栋楼附近的保安数量明显多于其他宿舍楼。紧邻2栋楼的一栋宿舍楼门口就贴着“学生区报警服务点”的字样,并附有电话。记者在16日下午5点左右多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

据该学生称,上周看到嫌疑人滕某的5个家属在2栋宿舍楼外“跪了两天”,“他们开车过来的。其中一个年长些的女人,在外面哭了好几个小时。当时来了很多保安,不准我们学生出来,也不准靠近。”

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胡尚峰告诉记者,案发后3月28日学校组织了5位心理辅导老师对相关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目前仍在进行中。 图为川师舞蹈学院

据川师舞蹈学院官网资料,该学院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800余人。有两位川师舞蹈学院2014级的学生告诉记者,“光我们年级就200多人,我们只知道发生了这事,具体细节也是看到媒体报道后才知道。”

该校党委书记周介铭表示,案发后学校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的要求,“才一直没有公开信息。”4月15日校方发表公开声明称“高度重视”。

针对网传的“校方用7万元私了”一事,此前该校党委书记周介铭向中青报记者澄清“并不属实,那是学校的人道主义援助”。被害人芦某的堂兄芦海强告诉记者:“不是私了。只是校方要跟我们签一个协议书,我们对其中一些说法不认同,所以没签。”

据芦海强向记者提供的“协议书”显示,作为甲方的四川师范大学在协议中表示“虽然芦某某同学的死亡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考虑到芦某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学校基于人道主义原则和人文关怀对乙方进行援助。”该协议书显示,援助费用包括抚慰金3700元、退还的芦某第二学期学费5000元、被害人家属来校后的住宿伙食费用2万余元、殡葬费用近4万元和往返交通补助等共7万余元。“这其中有1万多还没有给,要签完协议学校才给。”芦海强说。

“到底有没有责任,不是我们双方自己说了算,要等司法认定。如果学校有责任,家属当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学校的民事责任。”周介铭回应说。

在该未签的协议书的最后,有一条“特别约定”提及:如果家属就芦某被害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校方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若最后人民法院判决校方承担相关费用,那么现在已支付的费用可充抵判决的赔偿费用,如果不够就再补齐;如果现在支付的7万余元超过判决的赔偿费用,就要把多余的钱退还给校方,否则校方将通过诉讼依法追回。“也就是多退少补。”芦海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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