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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交通局长涉案2000万被判25年:房子成元宝状(2)

2016-04-16 20:08:51  平安广西网    参与评论()人

为了让手中的权力稳固、财源广进,梁某于2011年左右,听信风水先生的“指点迷津”,特地回到农村老家起了一个气派的房子,将房子做成金元宝状,门口赫然摆着两个石狮子。

他还四处寻求“大师”庇佑,听其建议将父亲的坟从龙州老家迁到崇左,企盼着祖宗能保佑其一直顺风顺水。只可惜,“大师”护佑不了贪官。

完全不拿纪律规矩当回事

梁某有权、有钱,也很任性。江州区交通局的人说,梁某很狂,凡是不听从他的,他千方百计地把人挤走。挤不走的,在局里召开重要会议时,他便不让那人来参加。

梁某为了包装自己,赢得干部职工的好评,慷国家利益之慨,假惺惺在班子会议上提出要为职工谋福利,使用单位资金为交通局及下属的公路所职工发放液化煤气。2007年至2013年,交通局一共支出38万余元,为全体职工发放液化煤气,使国家财产蒙受损失。

江州区的纪委书记曾有意在交通局上廉政党课时,不点名地提醒梁某,让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不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梁某在台上漠然置之,不为所动。

梁某还有一个“贤内助”妻子王某(另案处理)。王某年轻时曾在领导家中当过保姆,自认为见过一些“大场面”,后又仗着丈夫的官帽,经常摆出局长夫人的得意姿态。她虽是公路管理所的一名普通职工,但对丈夫大肆敛财的行径知根知底。梁某长期以来聚敛的巨额财富,一部分被王某用于生活上的挥霍,大部分被王某在北京、上海等地购买数额惊人的理财产品。因为怕赃款暴露,王某指使自己的外甥在银行开户,将赃款存入其外甥的卡内,共计550万元。

王某听闻过交通局及公路管理所有人对其丈夫有意见,想举报,曾放言警告:“任你们去告,就算是十二级台风我们也不怕。”

错估形势终栽倒

梁某如此藐视党纪国法,是因为他不学法不懂法吗?事实上,恰恰相反,梁某在2005年因私分国有资产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侥幸逃脱了。经过这事之后,梁某特地报考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班,开始钻研法律知识。

2008年,检察机关再次根据群众举报,对梁某涉嫌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然而,这一次,梁某再次侥幸逃脱。

这两次脱险的经历让梁某自信心膨胀,认为自己本事了得,谁都奈何不了他。

2012年12月,中央颁布八项规定,梁某完全置之脑后。他错误地估计形势,公开在单位里说,这只是一阵风而已。不久,梁某又一次进入市纪委纪律审查的视线范围。

梁某听闻了危险信号后,慌忙与相关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2013年6月,崇左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梁某进行纪律审查。在进行外围调查初期,专案组困难重重,因为梁某收敛的赃款不是以自己及家人的名字存入银行,也不是到处购买房产、商铺、股票等有价证券,而是冒用亲戚或者朋友的身份证开户存钱,还利用朋友的身份证在上海、北京等地购买金融公司的大宗理财产品。

因此,梁某在面对组织审查时,百般狡辩、千般抵赖。其妻王某也重金聘请广东、北京有名的律师,声称要向媒体公开纪委“违规办事”,妄图给组织施加压力。

专案组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取得了梁某确凿的犯罪证据。在如山的铁证面前,梁某最终交代了问题:受贿566万余元、贪污330万余元。但1549万余元巨额财产他不能说明来源。在法庭上,梁某还上演了一出闹剧:统统推翻了自己接受组织审查时的所有交代,言之凿凿称其从来没有收受过他人的贿赂款,在纪委及侦查阶段所作的供述是被刑讯逼供所致。他还将责任全部推到妻子王某身上,说王某在外理财投资的资产不是他的,他不清楚这些钱是怎么来的等等。

然而,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法院还是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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