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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非机动车首日未开罚单 禁行街电动车推行(1)

2016-04-12 01:12:11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昨天,王府井南口,交警在纠正违反电动二轮车骑行禁令者。

  电动平衡车

  老年代步车

  老年代步车

  电动独轮车

  滑板车

  滑板

昨天开始,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昨天一大早,北京晨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看到,交管部门已在各条非机动车限行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宣传卡控岗,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禁限车辆进行纠正,并引导其驶离限行路段。记者注意到,首日闯禁行区的电动二轮车比较少见。

  现场 “禁行”前期以警告劝离为主

昨天是《通告》实施首日,一大早,北京晨报记者就来到王府井南口,交警已在此处设置了卡控岗。记者看到,虽然该路口电动二轮车数量不少,但大部分都是从王府井穿行到台基厂大街的,沿着长安街骑行的很少。

不过仍有闯禁者。一位骑车人沿着长安街自东向西骑过来,交警将其拦下。骑车人表示,自己的单位就在东方新天地,自己骑车回家拿点东西,就骑了不到200米的距离。交警告诉他,虽然距离不长,但也不能骑行,否则就是违法,随后,交警递给他一张宣传卡片,这位骑车人表示以后自己会注意。

没一会儿,又一位驾驶电动二轮的市民骑车过来,靠近路口看到交警后急忙下车,交警上前进行了提示,并让其往南拐进台基厂大街绕行一下。

记者在蹲守的半小时内,交警在路口劝阻了四五位骑车人,均未开具罚单,只是进行了警告。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通告》发布后,尽管前期进行了广泛宣传,但考虑到一些市民群众对《通告》的限行车种、路线等内容尚未完全理解、知晓,在《通告》实施前期,执勤民警对违限车辆以纠正、警告、宣传、劝离为主,对拒不服从民警纠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新规 禁行道路可穿行不允许骑行

日前,交管部门制定发布通告,确定本市十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这十条大街是: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不过,这些道路不允许骑行,却可以穿行。

为确保《通告》顺利实施,交管部门积极深入十条限行大街沿线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开展广泛宣传,并依托各级交通安全组织、街道居委会进行入户宣传告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余份。近一周来,路上执勤民警随身携带印有《通告》提示和绕行线路图等宣传卡片向群众发放,并接受过往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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